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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请博山市民相互转告!

转载 成龙之龙2019/03/19 15:40:5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 21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家里有车有房

或者近期买车、买房的

小伙伴注意啦!

3月21日至31日

因国税系统停机升级

车辆购置税

和不动产登记有关的涉税业务

都要暂停办理!


在此期间

市民购买的新房新车

将无法挂牌和登记~


另外,

3月15日(周五)18点

至18日(周一)8点30分,

还有一批交通管理服务站

将暂停办理车驾管业务!

01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发布通告称,为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优化纳税服务,降低征纳成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将于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31日进行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并库停机升级工作。期间,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办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自助办税终端等相关信息系统将同步进行停机切换,有关涉税(费)业务将暂停办理。

1

暂停及恢复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

2019年3月21日20:00至2019年3月31日24:00,全省(不含青岛)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税务驻社保缴费窗口、不动产(房产)交易中心涉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服务场所暂停办理所有涉税业务、社保费业务及其它非税收入业务


 自2019年4月1日8:00起,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并库版正式启用,全省办税服务场所恢复办理各类涉税(费)业务,同时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办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自助办税终端等同步恢复使用。


为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合理安排办理税(费)事宜,全省(不含青岛)部分办税服务场所3月16日(周六)、17日(周日)正常办理税(费)业务,具体工作安排见各主管税务机关通知通告。


2

停机期间可正常办理的业务

  (一)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自行开具、作废(不含税务机关代开)。

  (二)增值税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抄(报)税。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勾选确认。

  (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采集。

  (五)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APP端、网页端日间可正常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和报送业务,23:00至次日7:00暂停办理业务。

  (六)税(费)政策业务咨询。


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技术咨询请拨打96005656,政策咨询请拨打12366。同时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02


为进一步提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性能,

2019年3月15日(周五)18点

至18日(周一)8点30分,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对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升级优化。


需要办理车驾管业务的驾驶人

请在系统升级完成后

再到交通管理服务站办理。


记清楚了吗?

周五晚上和周六周日全天

暂停办理车驾管业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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