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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寨小区部分住房办理不动产手续的通知

原创 成龙之龙2019/04/15 18:30:2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2016 阅读 0 评论 3 点赞

各有关住户:

      根据《关于全市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突出问题的处置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 104 号)《关于印发落实全市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突出问题的处置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博政办字(2018) 128 号)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西寨小区部分住房不动产手续的办理进度,城西街道办事处同博山区建房合作社对接了解情况,现西寨小区14#、16#、18#、19#、21#、 23#、 24#、 25#、 26#、 27#、29#、 31#、41#、 43#、45#、47#、49#、51#、53#,西冶街小区26#、30#、32#,均有土地母证,请已办理个人房产证的住户直接去建房合作社(西寨小区37#楼)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由建房合作社组织办理。该项政策有时效性,请于6月底前办理完毕。以上楼房住户未办理房产证的,无法办理不动产手续,请至西冶街社区居委会登记相关信息。请居民们相互转告,以免耽误不动产手续的办理。


      城西街道办事处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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