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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1、首贷材料: 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②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大学生学生证)原件; 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原件; ④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需要提交)。
2、续贷材料: ①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原件。
二、集中办理时间:8月1日——9月12日
三、申请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 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12000元;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四、申请流程:
(一)现场办理(适合进行首贷及续贷办理的学生)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在办理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进行贷款申请,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份。(申请表可在办理地点打印,但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需提前完成)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向区教体局提交借款申请; 再次申请贷款时,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只需提交借款学生申请表和身份证原件(本人或共同借款人)。
3、检查、核对、上传申贷材料: 区教体局对借款学生提交的借款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上传扫描。首贷扫描顺序及具体要求: ①学生身份证照片面、有效期面; ②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照片页、有效期面; ③《申请表》; ④录取通知书(含录取信息页)(在校生为《学生证》签注页或《学生在校证明》或一个月内“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有)。 续贷扫描顺序及具体要求为: ①办理人身份证照片面、有效期面; ②《申请表》;
4、签订合同、打印《受理证明》及《借款合同》副本 申贷材料成功上传至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后,区教体局指导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借款合同》。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由开发银行统一审核,待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区教体局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盖章确认后交学生带到高校报到。 借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和《借款合同》到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受理证明,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区教体局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 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5.学生可以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关注贷款申请状态,了解贷款申请审批进度情况。
(二)远程办理(仅适合进行续贷办理的学生)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2.点击“申请贷款”,弹出短信验证界面,通过验证并点击“确定”。
3.进入续贷申请界面,填写贷款基本信息并点击“下一步”。
4. 进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界面,填写共同借款人信息后并点击“下一步”。
5.进入贷款资料确认界面,确认贷款资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贷款材料。
6.系统弹出“贷款申请资料保存成功”,并提示贷款签订方式选择,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弹出远程受理协议页面,点击“同意”。
7. 进入合同预览页面,系统弹出“身份认证授权”窗口,自动生成该笔贷款申请支付宝身份验证所需二维码,使用手机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
8. 扫描完成后,自动跳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实人认证专用通道,按照提示流程完成身份认证授权。
9. 返回生源地学生在线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按钮,身份认证完成。
10.远程贷款申请提交成功后,返回“我的贷款”查看贷款申请卡片状态,耐心等待老师审批受理即可,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批受理。
11. 审批受理完成后,将收到含有“校验码”的短信,也可登入“学生在线”系统自主下载电子合同和受理证明。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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