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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通报】山东63例、淄博2例、博山没有!(截至1月26日24时)

转载 成龙之龙2020/01/27 11:50:5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博山好 作者: 319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情 况 通 报

淄博市确认2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1月26日,淄博市新增1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为25岁男性,淄博高新区人,武汉某大学学生。1月18日乘坐火车从武汉返回淄博,1月25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后隔离。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市级专家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正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截至1月26日24时,淄博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诊病例2,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目前累计追踪密切接触者25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均未发现异常。

2020年1月26日12时至24时

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




2020年1月26日12—24时,山东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7例,其中:威海、德州市各新增3例确诊病例,济南、青岛、烟台、菏泽市各新增2例确诊病例,淄博、潍坊、日照市各新增1例确诊病例。


目前有疑似病例33例,其中:青岛市17例,威海市5例,菏泽市4例,枣庄、德州市各2例,泰安、聊城、滨州市各1例。

截至1月26日24时,山东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63例,其中:济南市7例、青岛市10例、淄博市2例、烟台市4例、潍坊市3例、济宁市5例、威海市7例、日照市5例、临沂市7例、德州市6例、聊城市1例、滨州市3例,菏泽市3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544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1人,尚有153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淄博市确认首例患者

乘坐高铁返淄

谁曾与他同乘

赶紧排查

微信图片_20200127105146

随着疫情的发展

淄博公布更多

各区县定点医院、发热门诊


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市级定点救治及预检分诊医疗机构

微信图片_20200127105204

备注:

1.上述医疗机构全部建立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对临床的发热及肺炎病例进行接诊处置。

2.市卫生健康委确定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一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张店区

微信图片_20200127105209

备注:

1.上述医疗机构全部建立发热门诊,对临床的发热及肺炎病例进行接诊处置。

2.淄博市传染病医院、张店区人民医院张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淄川区

微信截图_20200127105232微信图片_20200127105241

备注:

  1、上述医疗机构全部建立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对临床的发热及肺炎病例进行接诊处置。

  2、淄川区卫生健康局确定淄川区医院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博山区

微信图片_20200127105245

备注:

1、上述医疗机构全部建立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对临床的发热及肺炎病例进行接诊处置。

2、市第一医院博山区医院博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周村区

微信图片_20200127105247

备注:

1、上述医疗机构全部建立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对临床的发热及肺炎病例进行接诊处置。

2、周村区人民医院为周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临淄区

微信图片_20200127105251



桓台县

微信图片_20200127105254

备注:

1.上述医疗机构全部建立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对临床的发热及肺炎病例进行接诊处置。

2.桓台县卫生健康局确定桓台县人民医院县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高青县

微信图片_20200127105259

备注:

1.上述医疗机构全部建立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对临床的发热及肺炎病例进行接诊处置。

2.高青县卫生健康局确定高青县人民医院县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沂源县


沂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微信图片_20200127105302

沂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

微信图片_20200127105306



高新区


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

微信图片_20200127105308



经开区


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微信图片_20200127105311

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

微信图片_20200127105315



文昌湖区


文昌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萌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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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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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我们需要这样做


1、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预案明确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是指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件发生地政府根据防控形势需要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这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省为什么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由于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源、传播途径仍不明确,疫情持续时间难以预计,控制难度极大,对公众健康威胁极大。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省专家组会商研判认为:当前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符合《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我省发生或传入我省,并有扩散趋势”的响应条件。

      1月24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按照预案,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或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3、山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后,我市各级政府需要做什么?


      1.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调动一切资源,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贯彻实施。

      2.开展广泛的社会动员,集全市之力开展防控工作,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各组织,社会团体、广大人民群众联动配合,共同投入到防控事业中。

      3.可以依法依规采取限制人口流动、确定疫区人员隔离等强制措施,有效防止疫情扩散。


4、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后,公众需要做什么?


      1.减少非必要接触。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外出请记得正确佩戴口罩,医用口罩尤其是外科口罩能挡住大部分含有病毒的飞沫。尽量减少与疫情城市往返人员的接触,建议取消湖北武汉等地外出计划行程。

      2.注意个人卫生防护。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肥皂/洗手液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每次洗手至少20秒。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衣袖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3.保持安全饮食习惯。不要购买和食用野味,少去海鲜、活禽市场或农场,尽量避免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制作各种肉类和蛋类要确保煮熟,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

      4.主动实施居家隔离。有湖北武汉等疫区旅居史的人员请主动居家隔离14天,期间不要走亲访友,不要与外人接触。居家隔离期间,一旦本人或家人出现发热、乏力和干咳等呼吸系统症状,尽快配戴口罩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武汉等疫区旅居史以及直接接触情况,为医疗机构科学及时诊疗提供有效信息。

      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民积极开展清洁扫除,铲除病毒滋生和传播土壤。同时,各单位、各大集贸市场等开展卫生整治,营造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

      6.加强联防联控预警。发现有来自湖北武汉的人员未遵守居家隔离,及时给予劝诫或向当地街道(社区)反映,群防群控、严防死守、共同努力保一方平安。

      7.服从当地政府、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淄博交通文艺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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