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活动,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齐鲁清风”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博山区自然资源局、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了“齐鲁清风”专项执法行动。
召开了博山区“齐鲁清风”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推进会,联合制定了《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齐鲁清风”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召开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推进会
联合制定《关于开展“齐鲁清风”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对我区花鸟鱼虫市场、农村大集等相关野生动物交易场所以及违法猎捕、杀害、人工繁育、经营利用、食用野生动物行为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开展拉网排查,严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和非法贸易活动的发生。活动中,共监督检查农村大集3处、花鸟鱼虫市场5处,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张贴《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全区全域设定为禁猎区并全年禁猎的通告》、宣传画20余张。
今后,三部门将形成部门协作、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对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执法必严、有案必查。
对焦庄集等重要集市开展联合检查
《通告》和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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