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制定的《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市民政局、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规范发展,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我区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凡在博山区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有下列违规收费情况的: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 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会费标准超过4档,或同一会费档次再细分不同标准, 或采用浮动性会费标准;
(6)会费标准未经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的会员(代 表)大会并经出席会员(代表)1/2以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7)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8)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9)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10)收取会费未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或者对会员、企 业的捐赠费用开具会费票据的;
(11)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12)违规设置分支(代表)机构、未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分支(代表)机构,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 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3)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4)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 序制定或修改;
(15)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 合理;
(16)假借慈善、乡村振兴、扶贫、项目开发名义收取会员 单位、企业费用用于从事非法集资、传销等活动;
(17)接受政府部门或其他单位委托举办展览、展销等活动 收取费用明显偏高,出现费用大量节余;
(18)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协会商会门户网站、微信 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
(19)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押金、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
(20)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二、举报内容
举报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应该提供以下情况:违规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名称、违规收费事项、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线索的,可向区民政局举报(举报电话:0533-4174977,邮箱:bs4174977@163.com)。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区民政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博山区民政局
2022年8月12日
来源:博山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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